法定假日是香港外佣雇主最常感到困惑的课题之一。假日薪酬何时须要支付?外佣在假日工作应如何处理?试用期首三个月又有何特别规定?本文为您一一解答。
15天法定假日
根据《雇佣条例》,香港所有雇员(包括外佣)每年均享有15天法定假日,分别为:
- 元旦(1月1日)
- 农历新年(3天)
- 清明节
- 复活节星期一
- 劳动节(5月1日)
- 佛诞
- 端午节
-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(7月1日)
- 中秋节翌日
- 国庆日(10月1日)
- 重阳节
- 冬节或圣诞节(由雇主选择)
- 圣诞节后第一个平日
每年的实际日期及星期均不相同。完整日期表请参阅2026年法定假日日期及2027年法定假日日期。
法定假日与公众假期:为何是15天而非17天
香港宪报公布的公众假期有17天,即银行、学校及政府部门休息的日子;而雇员(包括外佣)依法享有的是15天法定假日。两份名单大部分重叠,但并不相同,而这个差距正是雇主放错假期的最常见原因。
分别不仅在于哪些节日入选。当节日适逢星期日,公众假期往往顺延至翌日星期一,法定假日却不会顺延——因此同一个节日在两份名单中可能是不同日期。这也解释了为何2026年有多处差异,而2027年只有两处。
假日薪酬:三个月规定
虽然外佣由受雇首日起即可放取法定假日,但假日薪酬属另一项独立权利。外佣须在紧接假日前持续受雇满三个月,方可获得假日薪酬。在首三个月内,雇主仍须给予外佣假日,但若外佣当天并非工作,则无须支付薪酬。
持续受雇满三个月后,法定假日即成为全薪假日。若外佣受雇已超过三个月,当年所有15天法定假日均须支薪。
在法定假日工作
若雇主要求外佣在法定假日工作,须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,并在法定假日前后60天内安排另定假日。
如双方同意,亦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前后30天内安排代替假日。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薪酬代替给予法定假日。
法定假日与休息日重叠
若法定假日与外佣的固定休息日重叠,外佣应于下一个并非法定假日、另定假日、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放取假日。
违规的法律后果
未能给予法定假日或补假的雇主可能面临检控,最高罚款达港币50,000元。
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。请以您的雇佣合约及《雇佣条例》(第57章)为准,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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