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假日是香港外傭僱主最常感到困惑的課題之一。假日薪酬何時須要支付?外傭在假日工作應如何處理?試用期首三個月又有何特別規定?本文為您一一解答。
15天法定假日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香港所有僱員(包括外傭)每年均享有15天法定假日,分別為:
- 元旦(1月1日)
- 農曆新年(3天)
- 清明節
- 復活節星期一
- 勞動節(5月1日)
- 佛誕
- 端午節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(7月1日)
- 中秋節翌日
- 國慶日(10月1日)
- 重陽節
- 冬節或聖誕節(由僱主選擇)
- 聖誕節後第一個平日
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不同。無論外傭受僱時間長短,僱主均有法律責任給予這15天法定假日。
假日薪酬:三個月規定
雖然外傭由受僱首日起即可放取法定假日,但假日薪酬屬另一項獨立權利。外傭須在緊接假日前持續受僱滿三個月,方可獲得假日薪酬。在首三個月內,僱主仍須給予外傭假日,但若外傭當天並非工作,則無須支付薪酬。
持續受僱滿三個月後,法定假日即成為全薪假日。若外傭受僱已超過三個月,當年所有15天法定假日均須支薪。
在法定假日工作
若僱主要求外傭在法定假日工作,須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,並在法定假日前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。
如雙方同意,亦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前後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。僱主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薪酬代替給予法定假日。
法定假日與休息日重疊
若法定假日與外傭的固定休息日重疊,外傭應於下一個並非法定假日、另定假日、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放取假日。
違規的法律後果
未能給予法定假日或補假的僱主可能面臨檢控,最高罰款達港幣50,000元。
MaidDay 出糧啦 協助您追蹤法定假日、記錄外傭是否在假日工作,並安排補假,確保您不會錯過任何法定假期。立即免費使用 maidday.app。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。請以您的僱傭合約及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為準,如有需要請諮詢專業人士。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。薪金計算可能存在誤差,請以僱傭合約、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及專業意見為準。 查看完整免責聲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