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算外傭每月薪金並不簡單,涉及最低工資、加班費、法定假日、病假及各項扣款等多個環節。本文為香港僱主逐一講解各項要素,讓您每月都能準確估算應付薪金。
一、從最低工資開始
香港政府為外傭訂立最低工資(MAW)。凡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,最低工資為每月港幣5,100元。若外傭合約訂明較高薪金,則以合約金額為準。此外,僱主須提供膳食或每月不少於港幣1,236元的膳食津貼。
二、日薪的計算方法
計算日薪相關項目(如加班費或無薪假扣款)時,普遍做法是將月薪除以30。例如,以現行最低工資港幣5,100元計算,日薪為港幣170元。須注意,《僱傭條例》對「平均日薪」另有定義(以過去12個月為基礎),但「月薪除以30」已成為業界廣泛採用的實務慣例。
三、加班費的計算
《僱傭條例》並未就外傭訂明法定加班費率。惟業界慣例是:全日加班支付一日薪酬,半日加班支付半日薪酬。加班安排應由僱主與外傭雙方協議,建議以書面記錄為佳。
四、試用期首三個月的法定假日處理
外傭由受僱首日起已享有15天法定假日的放假權利。然而,假日薪酬僅在外傭持續受僱滿三個月後方可獲得。這意味著在首三個月內,若法定假日當天外傭並未上班,該日薪酬無需支付。若外傭於試用期內在法定假日工作,僱主仍須按照法定安排補放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。
五、病假扣款
病假薪酬規定視連續請假天數而定。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外傭連續請病假達4天或以上、持有醫生證明書,且已累積足夠有薪病假日數,方可獲得疾病津貼,金額為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(4/5)。
若連續病假少於4天,外傭無權獲得疾病津貼,該等日數通常視為無薪。有薪病假的累積速度為:受僱首12個月每月2天,其後每月4天,最高累積上限為120天。
六、其他扣款
若外傭因疏忽或失誤造成財物損失,僱主可作出扣款,但每次事故的扣款上限為港幣300元。預支薪金的扣回上限為該薪酬期應付工資的四分之一。任何薪酬期內所有扣款的總額(不包括缺勤扣款)不得超過應付工資的二分之一。違反上述限制屬刑事罪行,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,000元及監禁。
七、綜合計算
外傭每月薪酬的計算公式為:基本薪金 + 加班費 - 未支薪假日扣款 - 病假扣款 - 事故扣款 = 實發金額。逐一手動追蹤上述各項既繁瑣又容易出錯。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。薪金計算結果可能因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。請以您的僱傭合約及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為準,如有需要請諮詢專業人士。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。薪金計算可能存在誤差,請以僱傭合約、《僱傭條例》(第57章)及專業意見為準。 查看完整免責聲明.